日前,河北省發(fā)布了《關于做好2016年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(yè)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收國防生工作的通知》,根據政策今年軍隊院校、普通高等學校國防生招生計劃列在本科提前批A、B兩個批次。志愿填報安排在高考成績公布之前,采取估分填報的方式,通過遠程網進行,時間為6月16日10時至6月17日10時。
招生對象年齡不低于17歲、不超過20歲
報考軍隊院校(不含解放軍藝術學院和解放軍理工大學人防系統(tǒng)定向招生計劃,下同)、武警部隊院校(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,下同)和普通高等學校國防生的考生,必須是參加今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(tǒng)一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(yè)生(應屆、往屆畢業(yè)生均可),未婚,年齡不低于17周歲、不超過20周歲(截至2016年8月31日),志愿從事國防事業(yè),畢業(yè)后服從組織分配,身體健康且通過省軍區(qū)統(tǒng)一組織的政治考核和軍事職業(yè)適應性檢測(簡稱軍檢,包括面試、體格檢查、心理檢測)。
第二軍醫(yī)大學、第三軍醫(yī)大學、第四軍醫(yī)大學招收的為預備軍官學員,學員入學后不辦理入伍手續(xù),享受軍隊提供的相關待遇,畢業(yè)考核合格者,擇優(yōu)選拔為軍隊干部分配到部隊工作;未被選拔為軍隊干部的畢業(yè)學員,面向社會自主就業(yè),可以優(yōu)先招聘錄用為軍隊文職人員;其招生對象、填報志愿、政治考核、面試和體格檢查工作與軍隊院校相同,錄取同步進行。
采取估分填報志愿方式
軍隊院校、普通高等學校國防生招生計劃列在本科提前批A、B兩個批次。志愿填報安排在高考成績公布之前,采取估分填報的方式,通過遠程網進行,時間為6月16日10時至6月17日10時。本科提前批A為使用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(shù)線的院校及專業(yè),本科提前批B為使用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(shù)線的院校及專業(yè)。
填報軍隊院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國防生志愿的考生,也可根據有關要求在公布成績后填報其他院校(專業(yè))志愿。凡政治考核和軍檢合格的考生,如果同一批次兼報了普通院校(專業(yè))志愿,則普通院校(專業(yè))志愿失效。
報考流程
6月11日至12日,志愿報考軍隊院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國防生的考生,可從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(www.hebee.edu.cn)下載打印或到高考報名地縣級人民武裝部領取《政治考核表》,12日18時前,填寫個人信息后報送至高考報名地縣級人民武裝部。
除考生個人信息外,考核內容不得由考生、考生家長自行填寫。政治考核結論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種。對考核結論有異議的,縣人民武裝部應當組織復議。6月20日前,各縣級人民武裝部將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單、所有考生的《政治考核表》集中報送至所在地軍分區(qū)(警備區(qū))司令部。
6月23日15時前,省教育考試院和省軍區(qū)司令部根據考生報考志愿和符合報考年齡的考生,區(qū)分院校、文理科、男女生,按照各院校招生計劃數(shù)的3倍,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,確定列入參加軍檢對象。部分院校的報考生源未達到招生計劃的3倍時,從未納入軍檢范圍的考生中,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,適當擴大參加軍檢考生數(shù)量,直至達到招生計劃的3倍,但不得低于二本線。6月24日9時,省教育考試院在官方網站公布軍檢劃線規(guī)則、參加軍檢考生名單及軍檢時間地點,考生也可通過縣級招生辦公室及相關中學查詢。
軍檢包括面試、體格檢查和心理檢測,全省共設石家莊、唐山和保定3個軍檢站,分別由所在地軍分區(qū)(警備區(qū))和市級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組織實施。軍檢時間為6月24日至6月29日(含復檢時間),具體安排由各軍檢站軍分區(qū)(警備區(qū))組織??忌鷧⒓榆姍z,需攜帶本人身份證、準考證。省軍區(qū)司令部擬制軍檢工作手冊,明確軍檢工作流程、標準條件、復議程序、申訴渠道、結論查詢等,并通過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,考生可從網站下載或在軍檢現(xiàn)場領取。
軍檢各項目結論當現(xiàn)場告知考生本人。如有異議,考生可現(xiàn)場提出復議申請,由監(jiān)督復議組現(xiàn)場復議,對復議結果仍持異議的,可向省軍區(qū)司令部或軍委國防動員部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訴。對當場不能做出結論的血常規(guī)、尿液、血清艾滋病毒抗體等體格檢查項目,在考生體格檢軍校、國防生查結束后2天內公布檢查結論。對可通過服用藥物或其他治療手段影響檢查結果的項目,不予復議,考生的初檢結論為最終結論。
錄取時先發(fā)軍隊、國防生院校一志愿
軍隊院校和國防生錄取,分本科提前批A、B兩個批次,每批先發(fā)軍隊院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國防生一志愿考生,再發(fā)其他院校(專業(yè))一志愿考生,同時提交院校錄取。生源不足時,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缺額計劃,組織二志愿征集,二志愿錄取時,先發(fā)軍隊院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國防生二志愿考生,再發(fā)其他院校(專業(yè))二志愿考生,同時提交院校錄取。
發(fā)檔時,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合格考生名單,依據考生志愿和分數(shù),區(qū)分性別,分別按其招生計劃數(shù)量的110%投檔。招生院校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(yè)志愿,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錄取對象。非指揮專業(yè)合格的考生不得錄取到指揮專業(yè)。
當每批次一志愿上線考生生源不足時,一志愿錄取結束后,省教育考試院將會同省軍區(qū)司令部,向社會公布缺額計劃,公開征集上線合格考生志愿,經過征集,生源仍不足時,經招生院校同意后,可在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(shù)線下按照計劃缺額的100%,依照征集志愿,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檔,但不得低于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(shù)線。院校不得拒錄符合錄取條件的非一志愿考生。
烈士子女、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、現(xiàn)役軍人子女,在投檔比例范圍內優(yōu)先錄取。